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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逮捕的情形有哪些?不予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区别
2023-06-16 09:40:01   来源:法制法律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一、

不批捕逮捕的情形都有什么

不批捕逮捕的情形:

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查证属实,无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

3.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4.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二、

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多久

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

不予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区别

不予逮捕和不批准逮捕的区别是:不批准逮捕是检察院认为行为人不构成犯罪不符合逮捕条件,而不予批逮捕是检察院认定了犯罪事实,但是证据不充足,需要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的,犯罪事实轻微,认为并没有逮捕必要的情况。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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