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14日讯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塔城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因未核实保证人担保能力发放个人担保贷款,被罚款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9月4日。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